进入6月以来,精神频道已经报道了很多关于自杀和自伤的研究,想必大家对这两种行为已得到了进一步的认识,俗话说,自伤可能是自杀的练兵场,如果不能克服自伤带来的恐惧或者疼痛,那么个体将不会轻易选择自杀行为,所以重复的非致死性的自伤是非常的危险因素,这篇文章主要研究重复自伤行为。
对于自杀或者自伤,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了很深入的研究,但是对于整个亚洲,尤其是我国,这类研究远远不够,所以很少有研究去评估亚洲非致死性重复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
针对这种情况,来自香港大学自杀研究与预防中心的Chi-Leung Kwok博士等人进行了一项研究,研究的目的是评估在台湾省台北市住院患者非致死性重复自伤行为的风险,其研究结果发表于2014年5月的英国精神病学杂志上。
其研究结果表明,台湾的非致死性的自伤风险低于西方,此外提示,在发生非致死性自伤行为后的3个月里,干预是至关重要的。
该研究为一项大规模的前瞻性队列研究,研究纳入的患者为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因自伤而急诊入院的患者,共纳入7601名患者,使用生存分析评估了与重复自伤相关的比率、时间和因素。
有778名(10.2%)患者因一次或多次进一步发生自伤行为而入院,在一年内发生非致死性自伤行为的累积风险为9.3%,在1年内发生重复自伤行为的中位时间为105天。与男性相比,女性发生重复自伤行为的风险更高(校正OR=1.25,95% CI 1.05-1.48),但男性发生重复自伤行为的中位时间更短(80天 vs 107天)。
在1年内,其他有关重复自杀行为的独立危险因素有年龄较为年轻,药物过度使用,以及越来越多次的重复自伤行为。
研究的结论为,在台北市的非致死性的自伤风险低于西方国家,非致死性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与致死性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不同,对于发生自伤行为后,头3个月的干预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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