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但是现在,确实有那么一群人杀人时不用偿命的!并不是说他家后台有多硬,或者说他家有多少钱,而是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的患者,无控制和辨认行为的能力,一般会被判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或免除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让人畏惧的精神疾病患者犯罪问题,应该如何去解决呢?又有什么预案呢?也许,这篇文章可以提供些许答案。
我们需要谨慎判断暴力行为与精神健康是否有必然的联系,以免给精神疾病患者打上有暴力倾向的烙印,绝大多数出现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并没有暴力倾向,不幸的是,对这两者关系的误解甚至导致了人们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
Rodway等人研究了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凶杀案,特别是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案件,这项研究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发现是精神病患者成为凶杀案受害者的风险反而是正常人的两倍。
此外,有三分之一的精神病受害者是被其他的精神病患者杀害的。这种结果引发了人们的思考,为什么这些风险在精神病患者群体中更高。
尽管此研究能促使人们更加重视精神病患者凶杀案的促发因素,但研究并未探讨排除诸如人口学及其他受害者特征等因素干扰后,如何评估精神病患者发生凶杀案的风险。
既往的科学研究促进了人们对于特定类型犯罪(例如性侵犯和家庭暴力)受害者特征的认识,但这些认识并不适用于凶杀案,尤其是当受害者是精神病患者时。
在现实生活中,精神病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常常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因此研究精神病患者发生凶杀案的风险有助于精神卫生服务中筛选方法和预防策略的改善。
目前,评估精神病患者其他类型风险的方法使用已经比较普遍,但是如何评估精神病患者成为凶杀案或其他类型犯罪受害者的风险,目前还没有比较标准的方法。
Rodway等人的研究不包括对于遭受过凶杀案伤害的精神病患者及未遭受过凶杀案伤害的精神病患者的对照研究,而这种对照研究有助于推动相关临床风险评估方法的发展。
举个例子,在家庭暴力犯罪的研究中,哪些因素会增加受害者被杀害的风险,目前已经研究的比较清楚了。执法机构目前已经普遍使用毁伤评估筛选量表来评估当事人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风险。
由于三分之一的受害者是被其他精神病患者杀害的,因此对于精神病患者群体发生凶杀案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有些研究十分必要,例如研究患精神病的凶杀案受害者和未患精神病的凶杀案受害者是否存在什么不同之处,或者研究受害者及行凶者都是精神病患者的案件中两者是否存在什么关联。
还可以研究精神病患者的药物滥用、低社会经济地位及精神病类型与凶杀案的关系。这些因素是否会增加凶杀案发生的风险还需进一步研究,然而由于个体、情境以及社区等因素的潜在影响,想要全面了解精神病与凶杀案的关系十分困难。
因此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以建立一个全面的评估模型,来评估精神病患者个人以及环境因素对其发生凶杀案的风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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